高企认定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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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4-6-16 | |
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应在十五日内向认定机构办公室报告;变化后不符合《认定办法》规定条件的,应自当年起终止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需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安《认定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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