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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名牌是导致“商标被异议”的因素之一
更新日期:2014-5-30  下载文档:

     商标异议,指的是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的商标具有一定的不合法性,或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而提出商标异议的行为。而商标被异议,很多时候是由于一个因素:傍名牌。什么是傍名牌?顾名思义,就是商标的“傍大款'行为,它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方式,是指企业未经过商标的注册,或注册不成功,而将别人已经注册成功的成熟商标用于自己产品的包装上面,企图利用这些品牌的知名度来混淆消费者,扩大销路,从而谋取暴利。这样就严重损害了原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构成商标侵权,也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这里的傍名牌不仅是指全面抄袭已有商标,还包括疑似、近似知名品牌现象,而这些侵权商标,即便一开始申请并公告之后,是会被其他个人或机构提出异议的,这就是“商标异议”行为。
  对于生产企业来说,如果其产品需要申请一个商标,一定要避免这个“傍名牌”行为,避免与已有商标构成疑似、近似、容易混淆的图案、文字或声音等,因为商标法有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以,这些商标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侵权行为,会被提出异议,最终造成申请不成功。傍名牌其实对于销售企业来说也不陌生,随着职业打假人的日益增多,“傍名牌”成为了严重影响企业声誉的因素之一,因为如果要提起诉讼,销售终端也是不可免责,也是第一个被追责的对象,因为这些销售单位明知道该商标构成侵权,却一味的放任去销售,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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