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但是在现实中,大部分人只是了解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却不清楚自己作为著作权人所拥有的权益,以及如何去保护和争取自己的权益,也不清楚著作权带给自己怎样的利益。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之一,它与商标权、专利权一起构成企业知识产权的一部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而在实际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作用更多地体现在以下方面: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法律保护的重要措施和手段,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是证明著作权的重点依据;
2.可以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知识产权指标之一;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企业投资、入股、融资等有效的无形资产;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企业申请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定的先决条件,从而可能享有政府对该类企业的各种扶持和优惠政策,包括税收减免等;
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也是申请政府项目和科技成果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为著作权种类之一,其保护对象无论是系统软件还是应用软件,同时还有计算机程序及其相关文档均受法规保护,程序文档为目标代码或源代码,计算机文档则是指用自然语言或者形式化语言所编写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应当在软件开发完成一年内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登记。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单位或个人将可以获得深圳市、区两级的资助,根据深圳市最新的专项知识产权资助条件和标准,在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6个月内提出申请,每件资助300元。经深圳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或外地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上年度纳税额20万元以上)代理的,每件增加资助300元。(世纪恒程知识产权http://www.sjhcip.com原创,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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