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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应当及时申报双软认定
更新日期:2014-4-27  下载文档:

      “双软认定”是指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定;企业申请双软件认定除了获得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认证资质,提升企业形象和美誉度,更可以享受国家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软件行业运营成本,促进企业发展。
   
      双软认证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软件产品登记  一般纳税人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份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软件企业认定  对我国境内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运营产生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就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双软认证条件:

      一、软件产品登记:需要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及指定测试机构出具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二、软件企业认定条件:1、在我国境内成立,有固定办公场所,以软件开发销售为主营业务的企业;2、大专学历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月平均人数的40%,研发人员不低于企业当年月平均人数20%;3、当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企业销售收入6%;国内发生的研发费用不低于研发费用总额的60%。4、软件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企业收入总额的50%(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企业收入总额的40%);5、至少拥有一款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双软认定注意事顶:1、申请软件企业认定,企业经营范围要有“软件开发和销售”;2、软件收入比例与企业总收入(含销售收入和其它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进行核算;3、申报时当年月平均人数与社会保险缴纳系统五险一金台账保持一致。4、“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证”可以同时申报。

       ——世纪恒程知识产权http://www.sjhcip.com原创,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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